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事局计划生育工作意见与人事工作回顾与计划汇编人事局计划生育工作意见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与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主任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计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2、坚持局务会定期讨论计生工作制度,把计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各科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参加计划生育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二、狠抓常规管理,提高机关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计生管理台帐,及时滚动更新,做到报表及时、完整、准确。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按时组织查环、查孕和访视工作。对应办理《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要督促其及时办理。按时兑现相关人员的计生奖励政策。加大对违反计生政策人员的查处力度,凡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家属违反政策生育或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抱养等现象,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三、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始终把宣传计生基本国策、加强干部职工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利用局每月例会组织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深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着重宣传XX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沟通心得体会,帮助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提高履行计生职责和义务的自觉性。第1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履行计生综治职责,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加大计生综合治理力度,将计生责任落实到人事管理的各项环节中:1、在办理干部录(聘)用、流动调配手续时,应要求申请人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未能按时出示证明或发现有违反计生行为的,一律不予办理。2、考核奖惩培训股在推举、办理表彰奖励,审核股级干部任职手续前,应要求申请人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未能出示证明的,一律不予推举办理。3、专技股办理职称评聘手续时,应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对发现有违反计生行为的,根据闽职改字[1988]004号、闽计生委[1988]002号文件规定处理:(1)凡超计划生育,至今未按规定作过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得高聘,不得晋升职务工资;(2)凡超计划生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已按规定受过处理,并从处理之日起满五周年的,可按有关规定参加聘任专业技术职务。4、工资福利股办理调资升级手续时,应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对发现有违反计生行为的,根据闽人发[XX]105号文件规定处理:对计划外生育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其受到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结果,根据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对其工资等有关待遇作出相应的处理。五、积极走访联系,仔细做好挂点村计生帮扶工作仔细做好挂点村计生帮扶工作,仔细制定帮扶措施,定期参加挂点村计生例会,把帮扶对象逐一落实到人,积极与计生帮扶对象协商切实可行的帮扶项目,竭力为帮扶对象解决各方面难题,并在各重大节日期间对其进行走访慰问。六、发挥职能优势,支持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第2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积极措施,全力支持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技术人员符合职称评定和聘任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评聘手续;对计生干部符合增资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增资手续;根据实际需求,有计划地招录(聘)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人口计生部门进人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给予办理录(聘)用手续。第3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事工作回顾与计划结合人事工作的性质、任务、会议,加强党的“十五大”文件、“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深刻领悟党对教育人事工作的指导意义,增强在市场经济形势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自觉性和切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性。坚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新形势下教育战略地位进一步认识,增强搞好我区教育人事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