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有效防范物资供应存在的风险,为企业安全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通用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编制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及委托管理单位的供应商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分管物资供应的领导对供应商安全管理负责
第五条物资供应公司是公司供应商安全管理的业务部门
1提出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负责选择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资料档案;5
3负责供应商的日常安全管理;5
4指导、检查各公司的供应商安全管理业务;5
5向委托采购物资的各公司提供合格供应商的信息、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第六条生产管理部参加供应商安全管理的评审,协助物资供应公司做好供应商的选择管理,参加相关的招标评标
第七条市场物流部协助物资供应公司做好供应商的选择管理,参加相关的招标评标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供应商安全管理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第九条物资使用单位负责提报物资采购申请,负责采购物资入库验收,参加供应商的业绩评估
对本单位直接采购的物资,执行公司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将合格供应商目录报物资供应公司备案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规定第十条供应商开发程序10
1供应商资讯收集;10
2供应商接洽
3样品鉴定或产品试用;10
4产品试用合格或招标评比最优;10
5提出供应商
第十一条供应商调查供应商调查内容:11
1物资供应公司按安全生产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价,建立符合公司安全要求的供应商资料库
2收集、建立、定期评审并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和相关资料;11
3根据所供物资类别不同,对化工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