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供方履约(劳务类)评估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天津公司劳务类供方管理工作,包括供方认证、供方考察、供方评估、供方等级、供方资源库管理等内容,以建立长期稳定的首选供方单位,为天津公司项目建设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依据本规定依据《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公司流程和制度》,以及《品质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制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天津公司开发项目的劳务类供方单位
1主导部门品质中心劳务管理部、成本中心招标采购部3
2参与部门项目公司、成本中心、研发中心、品质中心、商管物业公司4
1供方: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合作企业,包括工程施工(总包及专业分包)类以及监理咨询类
2供方认证:对未合作过的供方进行资料预审,确定其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标准,作为与其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
对于认证合格的单位列为潜在供方
3供方考察:对资料预审合格的潜在供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确定其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标准
4供方测评:根据工程类别需要,对考察合格的潜在供方组织第三方检测评估,对于到达测评合格线的供方,确定其为合格供方
4供方月度评估:在合同签署之后、履约结算完成之前,每月对供方合作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估
5供方履约后评估:供方履约完成之后,对供方履约的总体评估,包括对保修期内的表现进行评估
6供方评估年度总结:每年对供方评估情况进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供方分级管理
7供方等级:潜在供方、合格供方、不合格供方
8潜在供方:已经过品质中心劳务管理部资料预审合格,但未经过供方考察的供方单位
9合格供方:已经过供方测评合格单位,依照供方评估年度总结确定分级为:1)A级,优秀供方;2)B级,可接受供方;3)C级,限制使用供方
10不合格供方:指D级不可接受供方和未通过供方认证、考察或测评的供方
11供方绩效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不佳的供方提出整改要求,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