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防办行政调解工作自查报告与人防办重点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编人防办行政调解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市行政调解协调指导委员筑府法通〔20**〕60号文件精神和《市行政调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市行政调解工作目标考核量化评分表》标准有关要求。市人防办高度重视,仔细按要求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评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年开展了行政调解工作开展的情况(一)机构、人员、及设备建设情况根据工作职责需要,成立了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防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人防办分管副主任及其他班子副职担任,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秘书法规处,负责行政调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秘书处长担任。并明确秘书处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配有行政调解的办公用的电脑、摄影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二)行政调解决策机制建设情况严格要求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在程序、适用法律依据上严格依法、依规正确把关,在在工资中仔细准确把握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人民防空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法律规范性文件,遵循“行政调解法”的有关程序,对涉及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和当事人进行了人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调解宣传教育。我办20**年,无行政调解工作的案子,可评96分以上。第1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法律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行政调解程序,进一步法律规范行政调解的受理、调查、调解、制作调解书等工作环节。确保行政调解中,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加权和救济权。(四)法律规范行政调解建设情况一是要求各区(市)县人防(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办属各单位,将行政调解工作列入二级目标责任书,全力抓好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落实;二是结合应急知识宣传,开展《人民防空法》宣传活动,实行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好依法行政调解宣传工作;三是对各区(市)县人防(交通)战备办公室和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两次行政执法督查和培训指导。四是对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清的问题,及时请省人防办及国家人防办进行现场指导,并清理了相关文件报市政府法制局。(五)行政调解的情况20**年来,我办将《行政调解法》列入我办的学法计划,并要求各区(市)县人防(交通)战备办公室、办属单位负责人在统筹兼顾、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的基础上,抓好抓实本单位的行政调解工作。密切结合20**年我办行政调解情况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积极做好工作。组织全办干部职工:一是学习了市行政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办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干部职工发放行政调解工作资料100余份。通过相互沟通、相互学习,提升了全办干部职工及行政调解人员工作意识能力;二是在向有关人员和管理单位积极宣传人民防空知识同时积行了政调解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引导有关人和管理单位了解行政调解工作;(六)经费保障情况按人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清渠道,结合本办工作实际,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我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第2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七)其他相关情况一是强化了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加强协调、主动服务,要求各区(市)县人防(交通)战备办公室、办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服务,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多次相互沟通、相互学习,提升各自业务行政案的处理能力,预防案件的产生。二是有关处室利用宣传《人民防空法》的机会对做好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宣传,开展了多形式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阔人民群众了解行政调解工作的推动情况、并监督好行政调解的相关工作。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求各区(市)县人防(交通)战备办公室、办属单位负责人在统筹兼顾、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的基础上,抓好本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四是加强督查、全面跟踪。对各区(市)县人防(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