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一、《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总分值为1000分,分为: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病房布局(150分),人员配备(80分),设备设施(150分),医疗质量控制(150分),患者管理(40分),护理质量控制(100分),医院感染管理(100分),制度落实(50分)
二、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2
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
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
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只有通用标准得分超过600分才有资格参加重点专科评价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检查项目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分值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实得分一、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1
学科定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应成立独立的重症医学科(ICU)
重症医学科属于二级临床学科、一级诊疗科目
重症医学科是重症医学的临床基地,负责集中救治各学科重症患者,并为此类患者及时提供系统、持续、高质量的监护与治疗,并为原发疾病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
为了避免学科之间命名的混淆,ICU特指重症医学科的英文简称,专科的监护室只能统一中文名为××科重症监护室,不能称为××科ICU
5年内有科技进步奖,有承担教学及培训能力
60重症医学科非二级学科扣60分2
管理体制: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ICU为重点,医院在满足ICU建制的前提下,可成立专科重症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