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2016年月日填报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评分总表单位名称:评分项目标准自查得分检查得分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5二、会计核算601、会计核算一般要求102、原始凭证153、记账凭证104、会计账簿155、财务报告10三、会计档案5四、会计监督5五、内部会计管理制度15六、会计信息化40合计140企业填报人:企业财务负责人:2集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要求标准分评分标准自检集团检查扣分得分扣分得分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标准分15分)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有条件的小型企业应当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具有代理记帐资格的代理记帐机构代理记帐。3分1.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县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考核不予通过。2.国有小型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县以下行政、事业单位未设立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或未在相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扣3分3.未任、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扣2分。4.未设立会计机构,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其他经济组织,未委托代理记帐的考核不予通过(按规定可以不建账的个体户除外)5.进行委托代理记帐的单位,代理记帐机构未经批准的考核不予通过。6.代理记帐人员违反从业规则的扣2分7.委托代理记帐,未签书面合同的扣2分。2.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并按《总会计师条例》、《云南省会计条例》的规定任免。(其他单位设置总会计师的加1分)2分1.国有大中型企业未设置总会计师的扣2分2.总会计师任、聘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扣0.5分3.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或免职、未按管理权限报批,未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扣2分4.总会计师未按规定行使职权的扣0.5分。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的任免符合基本条件和规定手续。2分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聘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扣1分。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前未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审批后未报同级部门备案的扣2分3集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评分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要求标准分评分标准自检集团检查扣分得分扣分得分3.其他会计人员的任免,未征求本单位总会计师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意见的扣0.5分。4.会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受到错误处理,单位未予纠正的每人次扣1分4.实行会计人员持《会计证》上岗制度、并按规定年检合格,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会计核算工作。2分1.任用无《会计证》人员独立从事会计核算工作的每人扣1分。2.《会计证》未组织年检的扣2分。5.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1.5分1.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或出纳的每人扣1分。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其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的每人扣1分6.各单位会计人员每年保证有不少于48小时的后续教育时间、并按规定参加培训。2分1.未达到后续教育时间的每人扣1分。7.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处理。0.5分1.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每人扣0.5分2.违反职业道德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扣0.5分8.会计工作交接符合要求。(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中应列明存贮会计数据的媒体,列明处理会计数据的软件名称、版本号、密码及有关资料、实物、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2分1.未办交接手续擅自调动或离职的考核扣2分2.办交接工作时不按规定进行监交的扣1分3.交接完、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未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的扣0.5分。4.会计人员未继续使用移交帐簿的扣0.5分9.会计委派制加2分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加2分10.各单位负责人或总会计师应当亲自组织领导会计电算化工作。主持拟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