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舞弊引致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诚信危机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取得了飞速发展
与此同时,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作为证券市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重要保障,随着会计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证券监管的不断加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也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
但是,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亦要清楚地认识到,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不容盲目乐观证券市场中尚有一些公司利用各种舞弊手段人为降低会计信息质量,使其缺乏相关性和可靠性,从而影响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的决策有用性
可以肯定地说,会计舞弊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障碍,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不但会动摇年轻的中国证券投资者的持股信心,甚至会导致政府信用危机,进而扰乱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秩序
一、会计舞弊行为的理论基础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创始人艾伯伦奇特(W
SteveAlbrecht)提出的舞弊三角理论,是对舞弊行为进行分析的一个代表理论
他认为,舞弊的产生需要三个条件;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和合理化(Rationalization)
这三个条件具体表现为:第一,压力
压力是舞弊者的行为动机,是直接的利益驱动
事实上,任何类型的舞弊行为都源于压力,只是具体形式不同而已
舞弊的压力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经济压力、工作压力
其中,经济压力是指管理当局或者个人为了达到特定的经济目标或是为了掩盖某些经济事实而产生的舞弊动机;工作压力包括失去工作的威胁、提升受阻、对领导不满等,它也会促使当事人通过舞弊的手段来应付考核或者从公司的资产中进行补偿
机会要素是指舞弊者进行舞弊,而不被发现,或者能够逃避惩罚的条件
机会要素的存在,使得舞弊动机的实现成为可能
它主要有六种表现形成:内部控制的缺乏或低效、信息不对称、会计和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