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头寨子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工作的通知》精神,近年来,在市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头寨子镇坚持以人为本为主线,以“坚持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为载体,力争把头寨子镇建设成生活富裕,生态良性循环,环境优美的示范乡镇
现结合头寨子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头寨子镇概况头寨子镇位于会宁县西北部,距会宁县城约120公里,省道309线毗邻而过,207线穿越全镇,交通便利
素有“旱塬秀峰”之称的铁木山坐落于我镇香林村,林木面积约达2万亩
全镇总流域面积473
8平方公里,辖15个村、1个社区、100个村(居)民小组,现有农户6137户、30679人,居住着回、汉两个民族,其中回族130户、595人
全镇耕地总面积10
6万亩,其中水浇地1
8万亩、梯田4
3万亩、砂田2万亩
头寨子镇是一个集山区、川区为一体的农业大镇,农作物种类繁多,土地资源广阔,发展农业生产潜力巨大
我镇四大特色支柱产业为“果品、草畜、洋芋、砂田西瓜”,2010年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3872元
二、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全面推动头寨子镇环境保护与生态保护建设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提倡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的发展道路
三、基本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坚持体制创新的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补偿,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3、坚持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