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解决“四唯”用人问题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解决“四唯”用人问题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今年1月正式颁布,成为指导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和总章程
学习贯彻新条例,就是要充分吃透中央在新时期、新形势、新环境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切实改进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为此,谈几点自己的认识
完善干部选拔方式,解决“唯分用人”问题
近年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干部选拔方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容易走偏,出现“唯分”用人的现象
要切实解决这种现象,须从两个方面努力
一方面,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干部这一常规选拔方式,更加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体现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的主体地位
只是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或者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竞争上岗
另一方面,要改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竞争性选拔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在报名环节,要把组织推荐前置,让参加考试的人都是组织认可、推荐的干部
要对考试工作进行改进,推行考试、考察、考核、考量“四考结合”,更加坚持实践标准,突出实绩竞争,树立实干导向,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
合理运用推荐结果,解决“唯票用人”问题
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这是必须坚持的
一个干部,怎么样、行不行,周边的人多少还是了解的,干部群众眼睛是看见的,心里是清楚的
但是,如果只看票数,就会导致一些干部被票绑架,怕丢票当“老好人”、不敢担当,甚至拉票贿选
新修订的条例,对民主推荐工作作了合理定位,把推荐结果由“重要依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