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纳税工作评估与操作思考[论文关键词]税务纳税评估实践[论文摘要]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纳税监控体系的日益完善,纳税评估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发展并成为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手段,在现代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为税收征管服务,是当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课题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纳税监控体系的日益完善,纳税评估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得以逐步发展并成为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手段,在现代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提高征管质量,优化征管模式方面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
但随着经济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和税收征管要求的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其更有效地为税收征管服务,是当前征管改革的重要课题
本文拟对纳税评估工作运行初期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纳税评估法律地位,促进纳税评估工作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对纳税评估作出最高法律解释的文件是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法的渊源来看,属于部门规章
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针对税务机关内部衔接和工作要求所做的规定,不涉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对于一线操作人员而言,最关心的是纳税评估的法律效力
虽然有许多人认为其适用《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但实际上并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是一种推测而已
纳税评估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撑,工作开展缺乏法律保障,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却规定,从事纳税评估的工作人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或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致使其逃避查处的,或瞒报评估真实结果、应移交案件不移交的,或致使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