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和创新维护稳定工作体制机制基本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期待、新要求,本着“立足实际、讲求实效,着眼长远、超前规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目标,以改进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为基本手段,勇于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积极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科学、实用、规范、长效的维护稳定工作体制机制,为维护稳定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体制和机制保障
创新和改革重点:(一)着力推进组织领导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一是理顺维护稳定综合领导组织协调机制
重点是在各级尽快设立上下衔接对口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由党委主要领导任本级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由党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党委、政府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代表党委、政府全权领导本级的维护稳定工作
各级维稳办应为同级党委下设的独立部门,明确职能,配强力量,进一步规范与政法委、平安办、综治办等有关涉稳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统分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探索建立由党委常委任政法委书记、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委机关实际秘书长负责制的“大政法”领导管理体制,增强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实效
乡镇(街道)应进一步整合维稳力量和资源,组建综治(平安、维稳)工作中心,由一名党委副书记任主任,配备一名副科级专职副主任,全面领导组织辖区维护稳定工作
二是减少维护稳定工作管理交叉
重点是抓好市、县区两级维护稳定管理职能下放,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费随事转”的原则,把目前由市、县区承担的有关维护稳定工作具体管理、考核职能,下放到所在区和XX县区街道、镇,纳入属地统一管理
三是改进完善维护稳定考核评价奖惩机制
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