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新课程六个模块详细介绍(一)——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编写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共有六个模块:《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与戏剧表演》、《音乐与舞蹈》、《创作》
模块特质过去教学大纲中的“教学内容”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是教学范围的总集合
模块则是教学内容的单元集合
模块的设置,是这次高中新课程结构的一个创造
高中音乐新课程体系的6个模块,每一模块围绕某一特定内容,以明确的教育目标,形成同类教学内容的或艺术形式的单元集合
6个模块既相互独立,从不同侧面发挥各自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又反映音乐学科不同教学内容之间的逻辑联系,合起来结为一个学科整体
音乐鉴赏是学生获得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属于基础性的音乐课程
其余5个模块,涉及表现(歌唱、演奏)、创作及综合艺术(舞蹈、戏剧表演),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需求自主选择学习
6个模块的设置,体现了音乐课程结构的基础性、多样化和选择性特点,这也是本次基础教育改革对高中阶段各学科的一个基本要求
本套教材的编写指导思想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准绳,以《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因此,以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应鲜明地体现和贯穿在整个高中音乐教材的内容与形式中,突出教材作为师生共同体验、感受、表现和创造音乐美的载体作用,培养审美能力,陶冶情操,完善人格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面向全体高中学生,紧密围绕高中学生的音乐需求,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认知规律,贴近学生的生活经验及文化水平,同时为具有音乐特长的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空间,满足不同层面学生的发展需要
重视音乐实践与创造活动,以利于学生获得直接经验
关注音乐学习方式的变革,处理好审美能力培养与知识技能学习的关系
树立多元文化价值观,正确处理传统音乐文化与现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