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符合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的棚户区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全区棚户区改造应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综合改造”的工作原则,建立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的工作机制
区棚改办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能定位,坚持统一指挥、统一政策、统一操作,建立区棚改办统筹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模式
具体由区棚改办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统筹、运营、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及手续办理等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摸底、宣传动员、征收搬迁、信访维稳、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全面加快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
二、组织机构和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增强棚户区改造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和完善区棚改办总工办职能,主要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法规业务技术培训,改造规划计划、项目包装、工作方案、技术设计、建设用地、投资收益和合同协议的组织会审,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法规性、政策性、操作性和技术性难题
同时,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三审两会”、分级决策的工作机制
“三审”即棚改项目所在街道负责人初审、区棚改办负责人审核、区政府领导审批,“两会”即由总工办会议、区棚改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也要制订相应的制度,确保全区棚改组织领导工作管理有序、协调运行
三、职责任务(一)区棚改办的职责任务1
研究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符合城市规划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对棚户区改造的各类技术指标和技术规范进行统一把关;做好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第1页共3页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
负责组织棚户区改造的招商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改造合同的谈判工作
负责棚户区改造方案的论证和初审工作;协调解决审批手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