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加强锅炉、空压机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压力容器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
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压力管道;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内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第二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部门职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部门由机动部、安全科、使用部门(XXX车间、生料车间、烧成车间、制粒车间、包装车间)组成,其相关职责如下:一、机动部作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部门之一,其职责为:1、安排专人负责公司压力压力管道的管理;对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登记、编号、建卡,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做好记录,上卡检查;2、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制度》对公司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并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报告;3、对公司内停用或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停用或报废的30日内,向受理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办理停用或注销使用登记手续;4、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要求,保存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相关的技术文件
二、安全科作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部门之一,其职责为:1、监督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严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粗制滥造及改制;2、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与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参与或组织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