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加强锅炉、空压机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压力容器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压力管道;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内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第二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部门职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部门由机动部、安全科、使用部门(XXX车间、生料车间、烧成车间、制粒车间、包装车间)组成,其相关职责如下:一、机动部作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部门之一,其职责为:1、安排专人负责公司压力压力管道的管理;对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登记、编号、建卡,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做好记录,上卡检查;2、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制度》对公司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并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报告;3、对公司内停用或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停用或报废的30日内,向受理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办理停用或注销使用登记手续;4、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要求,保存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相关的技术文件。二、安全科作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部门之一,其职责为:1、监督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严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粗制滥造及改制;2、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与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参与或组织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4、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三、使用部门(XXX车间、生料车间、烧成车间、制度车间、包装车间)作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部门之一,其职责为:1、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章程中相关规定;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日常检查、记录等工作;2、如需要增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提出项目计划书,经厂长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当地劳动部门同意,方可由有许可证的单位制造;3、公司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使用部门有权拒绝验收使用;4、对在日常巡检中发现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科汇报。第三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一、公司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安装单位、元件制造单位都应具有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二、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资格证明;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试行)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四、车间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六、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巡回检查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进行巡回检查;七、当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运行出现异常现象,发生事故时,相关部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与报告制度》采取措施,反映实际情况;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部门应配合计划检查科对公司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第四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巡回检查制度各使用部门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负责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时间(每月至少两次)。检查内容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运行是否正常;二、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