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序号制度名称建立日期修订日期备注1消防安全会制度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3防火巡查制度4防火检查制度5消防值班制度6消防教育、培训制度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8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9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0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2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4火灾事故处置制度15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16消防安全例会制度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消防联席例会二例会时间为每月5日前,全体消防管理人员、单位责任人及其消防管理人员代表共同参加原则上不得缺席
第二条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会议内容: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听取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第三条遇有特殊情况或上级部署紧急消防检查工作时,应当召开紧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
第四条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第五条本单位(场所)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一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达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第六条设例会记录本,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名消防管理人员对例会进行一记录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逐级消防安全责仟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仟人做的所有部门的消防安个工作,明确有责任人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女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人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