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规章制度一、考勤管理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8:00
2、上班时,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员工应搞好场地清洁,工具用后摆放,检查门窗、水电是否锁好关好后才可下班
3、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
确有事者,须请示现场负责人批准后才可出厂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带非公司人员留宿,特殊情况需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
4、每天迟到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
不到30分钟,但连续1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5、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6、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二、工作责任规定1、员工之间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
不损坏公共财物
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则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现场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现场负责人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6、厂内之任何物品,未经现场负责人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货品价值超过500元以上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7、在工作期间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文明用语,不得讲脏话,服装要整齐,不得穿拖鞋,光膀子,违者罚款10元
8、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妥善保管好数据资料,不许外泄,如发现立即辞退,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追究刑事责任,所有员工不得动用公司机械设备,如私自动用造成一切后果自负,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9、员工在任何时候不能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以及其他资源进行私人活动,一经发现进行警告,情节严重者即可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