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相关制度条一、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一)目的
对感染疾病科布局、流程、设施、防护制定标准并进行培训指导并督导检查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三)适用范围:本院(四)职责:1、感染管理科对感染疾病科布局、流程、设施、防护标准进行培训指导并督导检查;2、感染性疾病科主任、护士长组织学习、培训、检查、落实;3、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护士按标准实施
(五)内容:1、实行24h值班制
医务人员均按出诊表准时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2、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待患者要热情、耐心、细致,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出诊医生要认真做好日志登记,规范书写门诊病历,严格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
6、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7、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
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第1页共18页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8、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
感染性疾病科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