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一种有效、经济的教与学的手段如皋市如城实验小学吴诚一、朗读在语文教学中的现实地位语文教学离不开“读”“写”。但是,“读文章,写文章,最好不要光用眼睛看,光凭手写,还要用嘴念。读人家的东西,念出来比光看容易吸收。有感情的文章,念几遍就更容易领会。自己写了东西也要念,遇到念来不顺的地方就要改。好文章,要多念。”教育家叶圣陶先生的这段话,把朗读的重要性以及“读”与“写”的关系讲得很清楚了。但事实是,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朗读教学情况并不理想,尤其在中学里更不常用。即使在课堂中还见其踪影也不过是串讲的装饰品而已。我们很难听到课堂朗朗的读书声,有时甚至一堂语文课下来,一个班很少有几个学生能流利地读课文。现在新的教学辅助手段不断出现,朗读教学在一些老师的课堂更难觅其踪。我们发现一种现象,就是在使用新的教学辅助手段时,并没有根本改变满堂灌分析讲解的现状。一些教师利用多媒体教学,多媒体设备被笑称是这些教师的课文“分解机”。虽然早就提倡将语文课上成读书课、以读代讲,但为何朗读这么难进课堂呢作为在第一线从事教学多年的教师,我深切地感到在朗读教学方面缺少实用的理论研究和指导,缺少有效的实践经验的支持。朗读这个教学手段到底有没有过时,该如何在教学中使用好这种手段,以提高语文的教学效率?这些年我作了一些尝试和研究。下面我就将谈谈我的一些肤浅的体会,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二、朗读——一种有效、经济的教与学的手段现在我们的语文课还是以课文作为学生学习语言的蓝本,课文是学生学习的对象。课文是作者用文字记录下来的自己的思想,是以与人交往为目的。文章只有读者读它时才起到交往的作用。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书面语的书写工具,是体现书面语的一种物质形式,正像语音是体现口语的物质形式一样。所以文字和书面语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文字本身不是书面语。而书面语在口语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口语的加工形式,所以两者基本第1页共9页作者:吴诚一致,是同一种语言的不同风格变异。口语是听的,书面语是看的。书面语和口语的区别很多,如风格、用词等区别,但最大的区别特点是运用口语说话时,说话者直接运用整句话的高低快慢的变化,各种特殊的语调等(即语言节律),甚至身姿等伴随的动作以及说话情境,达到表情达意的交际效果。书面语就不具备口语的以上交际特征,书面语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只能用别的手段来弥补不足:扩大用词的范围,使用比较复杂的句子结构,讲究篇章的结构等可这样一来,书面语因其复杂的结构,增加了阅读的接受难度。正因为书面语相对于阅读者来说是一种“静止”的状态,它无法将表达的情感等用语音节律记录下来,所以往往给读者阅读课文时带来困难。在阅读中读者与作者因所处的时空差异而带来的背景差异,影响读者的理解,那可以通过补充背景资料、增加自身经验来解决阅读困难。语言的语音节律是语言的语音范畴,课文的语音节律必须经由学生自己去补齐。朗读是一种再创造,可以把文字记录的语音符号,连同无法用文字记录的节律符号,通过语音补齐全部信息后,传递出去。朗读中所补全的信息,就是作者隐含在字里行间的思想感情和言外之意。这些都需要通过语言链上的节律特征来表达。但朗读时的停顿、重音、语调、语速、轻声、长短音等节律特征,都不是外加的,更不是朗读者杜撰的,而是原来作者就附着在音素音位上。因为大多数节律特征都无法用书面符号记录下来,所以朗读者便需要运用语音手段在有书面标志的基础上补齐无书面标志的全部信息。但朗读者的再创造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朗读与说话不同,朗读者必须尊重原作,他没有选词造句的权利,只能在原语言链上补出无法表示的节律。朗读就是将“静止”的书面语还原成语音形式,将看的语言变成听的语言。正因为朗读可以把有文字记录的音位特征和无文字记录的节律特征全部表达出来,而在节律中又寄托了作者的思想感情,所以读者补齐节律特征的过程就是理解课文和体会运用语言文字规则的过程。但朗读过程中朗读者还是有着极大的创造余地,比如朗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自己表达情感的方式,能动地使用语音节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