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的统一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在终极上是统一的,这种统一体现在教育理论的实践意识和教育实践的理论意识,而从教育现实出发,遵循教育理论的逻辑和教育活动本身内在的逻辑,则是二者统一的基本条件
(一)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逻辑统一认识的逻辑与实践的逻辑的一致性,是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统一的基本条件
由于教育理论本身是由教育概念或教育范畴、教育命题或教育判断通过逻辑演绎和推论构成的,因而,教育理论具有自身内在的逻辑,即教育认识和思维的逻辑
然而,教育概念、教育命题还仅仅是教育理论的思维形式,教育理论内容是否科学,除了在形式上要符合思维的基本逻辑规则以外,还必须在思维的内容上与教育实践活动本身的逻辑一致,必须要经过教育实践的检验,这既是教育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的基本保证,也是检验教育理论合理性的基本要求
教育理论的功能之一,就是以某种严格的逻辑推导方式,对教育实践的经验事实作出解释
教育理论如何解释实践经验
其基本的方式是遵循教育思维的逻辑规律
教育理论的逻辑就是教育思维的结构逻辑和发展逻辑,包括教育概念逻辑、教育命题逻辑、教育推理和论证逻辑,以及教育的数理逻辑、辩证逻辑,显然,这些逻辑不是纯粹逻辑,而是应用逻辑
作为应用逻辑,它需要与逻辑的运用领域的特征相适合,即与教育领域的特征相适合,这样才能保证教育理论的逻辑形式与思维的内容相一致
正如列宁所说,“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不是空洞的外壳,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92页
依此可以类推,教育理论的逻辑形式是对教育存在逻辑的反映,即认识逻辑应与客观事物的存在逻辑相一致
所以,无论是规范的教育理论,还是解释的教育理论,都应以教育存在的逻辑为内容,都要涉及一定的实践观
如果把教育理论的逻辑看作是推理的逻辑,那么教育实践的逻辑则是事实的逻辑,是教育活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