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效益薪金分配办法第一条本局根据业务状况,对品德高尚、遵守规则、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工作并取得显著工作业绩的在岗职工给予奖励
第二条所定效益薪金标准,如本局遇业务状况不良和遇到人力不可抵抗的灾难,可停发或部分减少
第三条根据本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七条奖惩办法中第二项惩罚条款之规定,对犯有过失的员工,视其错误性质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必要的处分
除依照本局管理规则有关规定议处外,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可将效益薪金停发或部分减少
第四条效益薪金的提取标准,以本年度生产经营产值为基本依据,不包括加班费及其他年节物资奖励
第五条效益薪金等级的确定,由局长提议,按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的意见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条效益薪金等级标准如下:1、一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3%局长(正科级)2、二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2
4%书记(正科级)副局长(副科级)局总工程师3、三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1
9%部室主任(正股级)局副总工程师4、四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1
5%部室副主任(副股级)5、五等效益薪金标准:系数为1
2%职工6、上述效益薪金标准让本年度生产经营产值%比提取,已充分考虑到在岗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技能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年限、学历、职称、人均工资收益较低以及我局现行的劳动工资制度,对具有高级职称在岗职工可享受三等效益薪金待遇
对工龄已达25年的在岗老职工、具有中级职称、本科学历的在岗职工均可享受四等效益薪金待遇
在试用期内的新职工不享受效益薪金待遇
第1页共13页第七条财务室应按年度创收水平和上述效益薪金等级标准,分季计算其个人实得效益薪金
第八条经职工努力工作获得的效益薪金经局长签字后分季发放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
年节奖金第一条公司为奖励及慰劳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要在当年年度财务状况许可下,发给年节奖金,奖金的发放和停止均照本节规定办理
第二条上条所说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