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医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企业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院党委实行巡察制度,建立专门机构,对各党支部和各科室领导人员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常态化
院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第三条院党委巡察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医院总体目标,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医院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促进和保障医院改革建设、科学稳健发展
第四条巡察工作坚持院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室配合,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成立医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院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党委办公室、组织部、财务科、纪委(监察科)、审计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贯彻落实院党委有关决策和部署;(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三)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四)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五)向院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六)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七)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2构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