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市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超值)第一篇:XX市城市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超值)XX市城市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XX市规划局2006年12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术语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
市城市规划区是指XX县区的行政区域
县(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县(市)人民政府驻地和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建制镇规划区是指镇人民政府驻地和因建制镇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县(市)和建制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县(市)、建制镇人民政府在依法编制的总体规划中确定
本条例所称各项建设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和翻建
第四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泉城特色,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体现社会公正,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适度开发地下空间,引导城镇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城市规划管理体制XX市规划局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规划局指导
第1页共76页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可以设置派出机构,并可向建制镇、街道办事处派驻规划行政管理人员
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市政公用、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城市规划委员会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应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