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金阳新区立新学校升降国旗制度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的精神,规范学校升降国旗制度,切实发挥升降国旗仪式的教育作用,使学生通过升降国旗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从小培养强烈的国家和民族意识,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结合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升降国旗制度如下:一、升国旗仪式程序:(一)周一升国旗仪式程序:宣布升国旗仪式开始1、出国旗;奏出旗曲《歌唱祖国》,旗手在前,手持国旗,护旗(2-18名)在旗手两侧,按节奏由出旗点正步走向旗杆,全体师生整齐列队,立正站立,着装整洁,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队徽)
2、升国旗,奏国歌;在国歌伴奏下,旗手将国旗徐徐升起,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升旗时,凡在场的师生员工都应停止任何活动,面对国旗,自觉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敬队礼,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行动;国歌伴奏带应音调准确、保证质量
3、唱国歌;唱国歌时,全体师生态度庄重,声音嘹亮
应现场伴奏,无条件也可用无伴唱伴奏带
4、国旗下教育;(1)国旗下讲话:国旗下讲话可由校领导、党团员及优秀少先队员代表或邀请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国旗下讲话要认真准备,保证质量
(2)自主教育活动:根据学校教育重点,适当安排合理的教育活动
宣布升旗仪式结束二、降旗仪式:(一)降旗时,听到降旗曲时师生员工都应面向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行队礼,待降国旗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二)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三、升(降)国旗要求:(一)每周星期一早晨应举行升国旗仪式,寒暑假除外
(二)重大节日、纪念日及重要集会应举行升国旗仪式
(三)因特殊原因在室内举行升旗仪式同重大节日、纪念日或重要集会升国旗仪式要求相同,可不安排出旗
(四)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升旗仪式
(五)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