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加强文化执法安排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精神,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部门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我县网吧长效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城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经营性台球室进行经营性监督管理工作
一、监督管理内容1、证照、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禁烟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
2、经营地址、台数、面积及时如实申报
3、是否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入内
4、是否进行上网实名登记
5、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营管理制度和巡查制度是否健全并张贴悬挂
6、是否具有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7、是否使用正版网吧管理软件,正版网络下载音像制品
8、是否落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自觉履行安全、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职责
二、监督管理要求1、严格按照《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件》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切实加强市场管理
3、证照、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禁烟标志等齐全有效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
4、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5、严格进行上网实名登记
6、使用正版网吧管理软件,正版网络下载音像制品,自觉抵制盗版软件和非法音像制品下载和传播
7、认真落实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营管理制度和巡查制度
第1页共2页三、罚则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罚则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件
触犯刑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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