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差额考察若干问题探讨《干部任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即实行干部差额考察
这是近年来各级组织部门探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践“用好的作风选人、用好的制度选人”的一项重要举措
*区早在年的“双推双考”中即着手试行干部差额考察工作,至今已对多个区管领导职位实施了差额考察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干部差额考察工作在我区稳步推进,这种差额比较、择优而任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方式,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为夯实干部差额考察工作的理论基础,研究和解决干部差额考察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干部差额考察工作向前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年初下达的课题任务,我区于今年4月份专门成立了课题组,通过个别走访、集中座谈、查阅台帐资料等方式,对差额考察工作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与此同时,课题组还通过电子网络、电话联系等方式,与较早试行干部差额考察制度并已取得一定经验的浙江XX市XX县区、福建XX市XX县区、广东XX县区、安徽XX县区等地的组织部门进行广泛接触,就干部差额考察工作的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现将调研中形成的主要认识作如下思考和探讨:一、干部差额考察实践成效实行干部差额考察,是干部考察工作的重要尝试,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坚持任人唯贤、改进干部考察方法的有益探索
将差额考察与等额考察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对传统的干部考察方法是一种有效的补充
从近年来*区干部差额考察工作的实践来看,成效比较明显
1、实施差额考察有利于“优选”高素质的人才
与传统的等额考察相比,差额考察更具有科学性
就具体的考察对象而言,由于他们在差额考察中处于同等地位,考察结果的运用又具有可比较性和可选择性,最终有利于选出最合适人选,实现人选与职位的最佳结合
这也是实行干部差额考察的最根本目的
第1页共9页2、实施差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