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共建与计划生育指导意见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区域内计划生育事业一体化的目标,根据XX市人民政府、泸州军分区《关于加强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发〔20XX〕14号),现就加强我县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县属贫困山区县,贫困人口多,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人口发展形势较为复杂
军队人口是社会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役官兵、军人家属、民兵、预备役人员分散在城乡各地,对群众有着很强的带动、示范、辐射作用
充分整合军地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和提升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根本保证,也是军地双方职责所在
二、进一步明确军地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军地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目标是
经过2—3年努力,使军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起信息联通、管理联接、服务联动的“三联”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组织领导网络化、宣传教育一体化、婚育管理属地化、技术服务基地化、生育关怀具体化、参建帮扶规模化新格局
三、军民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内容人口计生部门工作内容:(一)开展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
县政府及人口计生部门在召开人口计生重要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重大活动时吸收现役官兵、军人家属、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
帮助部队加强计划生育宣教室建设,发放宣教资料、药品药具、将部队需求纳入计划
充分利用“3·8”、“5·29”、“7·11”、“8·1”等重要纪念日,联合组织针对部队军属的以人口文化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第1页共4页活动;以“生育关怀进军营”为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