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讲解财政部国库司2015
10一、新制度总体框架二、新旧制度主要变化三、需要说明的若干问题内容提要:一、新制度总体框架新制度共分13章,63条
第一章总则(1-13条),规定适用范围、总会计工作任务、核算目标、核算基础等基本原则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4-18),从真实性、相关性、及时性、可比性、清晰性等方面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要求
第三章-第七章(19-39条),分别规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的定义、分类、确认计量原则等
第八章会计科目(40-42条),59个一级会计科目,其中资产类15个、负债类11个、净资产类9个、收入类12个、支出类12个
第九章会计结账和结算(43-46条),规定年终清理结算事项和要求
第十章总会计报表(47-52条),规定报表种类、格式、编制要求和说明等
第十一章信息化管理(53-55条),规定总会计在运用信息系统方面的要求
第十二章会计监督(56-58条),规定总会计的监督职能
第十三章附则(59-63条)二、新旧制度主要变化(一)重新定位会计核算目标(二)改变会计核算基础(三)改进会计核算方法(四)补充完善资产核算内容(五)补充完善负债核算内容(六)补充完善净资产核算内容(七)完善财政收支核算内容(八)完善会计报表体系和报表格式(一)重新定位会计核算目标第六条“总会计的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反映政府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二)改变会计核算基础第十一条“总会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按照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应收转贷款的应收利息应付政府债券和应付转贷款的应付利息(三)改进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也核算反映与预算收支变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