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吴委办[20XX]35号)、《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开管委[20XX]129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审核,现明确20XX年度专项资金目录和主管部门
20XX年开发区共设立各类专项资金21项,总体资金规模达到年度总预算的90%,主要涉及基本建设、产业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教育事业等(具体见附表)
参照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模式以及近年来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仍有部分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不充分、管理内容不齐全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
一、基本原则1
明确部门职责
根据各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明确涉及资金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原则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项目的设立申请和初审、资金分配、检查验收等,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预算资金、资金拨付等
出台具体管理办法
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针对各自专项资金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对没有具体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不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
对纳入目录管理的专项资金,在财政分局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具体内容包括专项资金实施内容、用款单位、资金额度等
财政分局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管委会审批,由管委会以文件形式下达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对连续两年未动用的专项资金,财政不再安排预算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自我评价
在加强日常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专项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专项资第1页共2页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