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营销中心的工作,提高营销中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奖勤罚懒,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奖励内容包括:会议表扬,颁发奖励证书,职业培训,奖金,带薪休假、旅游等
惩处内容包括:会议批评,处分决定存档,下调工资待遇,经济处罚、解职、解雇等
第三条本细则包括奖惩体系、奖励细则、惩戒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营销中心所有从事销售业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奖惩体系第五条奖励分为1、嘉奖;2、记功;3、记大功
第六条惩戒分为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解职;5、解雇
第七条奖惩计算与考核1、全年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2、全年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3、全年累计嘉奖达20次以上者,年终予以300元的奖金奖励;全年累计记功达2次以上者,年终予以500元的奖金奖励;全年累计记大功达1次以上,且全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年终予以(记功次数×1000元)的奖金奖励;全年累计记大功达3次以上者,除奖金奖励外,公司将酬情给予职业培训、年假、旅游等奖励
4、全年累计警告达20次以上者,年终处以300元的经济处罚;全年累计记过达2次以上者,年终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全年累计记大过达1次以上者,年终处以(记过次数×1000元)的经济处罚;全年累计记大过达3次以上者,将处以停职反省、解职、直至解雇
第三章奖励细则第八条按时完成值日任务,符合值日标准,在值日期间物品摆放有序,责任区内地面无污渍、无杂物,卫生无死角者
给予嘉奖一次
考核期三个月
第九条爱护办公用品、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对分配给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经常维护、保养,在使用中没有出现过明显故障者
给予嘉奖一次
第十条对日常行政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的,给予嘉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