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汇编(5篇)目录1.XX州气象局2024年度防雷与升放气球行政检查工作计划22.县气象局2024年度帮扶工作计划................83.县气象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114.县气象局2024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155.县气象局2024年工作计划.....................18XX州气象局2024年度防雷与升放气球行政检查工作计划为全面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促进依法行政,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XX州气象局防雷与升放气球行政检查工作计划。一、检查事项(一)气象(雷电)灾害防御行政执法检查;(二)升放气球活动行政检查;二、检查对象(一)气象(雷电)灾害防御行政执法检查对象1.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2.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3.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建设项目;4.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5.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二)升放气球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各县(市)辖区内升放气球活动单位和升放气球活动。各县(市)辖区内由各县(市)气象局负责,州气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配合。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以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为基础,主要对被检单位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尤其是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是否落实雷电灾害防御安全主体责任,所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防雷规范要求。(二)《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国发〔2016〕39号)文规定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审批的项目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包括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以及现场核查情况;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资质是否持续符合要求,开展检测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三)升放气球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升放气球活动是否进行审批,升放气球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四、检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三)《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四)《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五)《升放气球管理办法》;(六)《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八)《云南省气象条例》;(十)《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五、检查机制(一)检查方式气象行政检查主要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二)检查安排1.检查事项全覆盖。依法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所有检查事项应做到全覆盖。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两项双随机抽查事项,被检查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XX市西洱河以南和海东新区以南区域的“全覆盖”执法检查由州气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XX市其他区域的“全覆盖”执法检查由XX市气象局负责,XX州各县辖区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由各县气象局负责,2024年全州防雷重点单位“全覆盖”检查在5月30日前完成。州气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将适时组织检查。2.行政检查督查安排。(1)结合检查工作重点,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类专项检查任务,尤其是在国家或本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内开展有针对性的行政检查;(2)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联合行政检查,组织协调应急、文旅等部门开展联合行政检查;(3)对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中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定期组织回头看,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形成闭环。六、检查时间2024年3月至5月。七、检查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局办公室(法规科)要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气象行政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气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