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20XX年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VIP免费

20XX年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_第1页
1/14
20XX年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_第2页
2/14
20XX年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_第3页
3/14
20XX年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6号)《XX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7月25日修订为《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将修订后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8月8日(1980年2月2日XX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6年5月17日XX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XX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1992年11月28日XX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1997年12月1日XX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XX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的决定》第三次修正1998年9月18日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修订根据1999年5月21日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XX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的决定》第五次修正2002年7月25日XX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第1页共14页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第八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第2页共14页第十一条省实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根据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第十二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20XX年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