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主要途径依据上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有如下几条主要途径:考察预告
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之前,应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考察预告
预告内容应包括考察谁,担任何种职务
要改变过去干部工作神秘化的弊端,实施“阳光工程”,把考察对象公之于世,让众人监督,让众口铄金
此举至少有两条好处:一是可以让群众去评说,谈一谈这一人选是不是本职位的最佳人选,还有没有更优秀的人才没有挖掘出来
二是接受干部群众的审查
把考察人选置于众目睽睽之下,看有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要给干部考察组规定一个考察任务,就是考察拟提任人选的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并把这些情况作为评价被考察人“德”的重要内容
这一情况要在“考察材料”中专项反映
考察人要在考察过程中向干部群众专题了解这一方面的情况,听取干部群众对被考察人的评价意见
这方面的考察内容主要应包括:一是干部群众的“口碑”,对被考察人群众怎么说,是竖起“大拇指”,还是“嗤之以鼻”
二是廉洁情况
三是八小时以外主要在干什么,是不是茶楼酒肆的常客,天天醉眼朦胧
总之,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情况,一定要有个客观的、基本的了解
就是在考察预告之后,或考察组考察进程中,如干部群众有近乎情理的揭发或举报,或发现有重大疑点,考察组就要专题追踪考察,问个清楚明白
如果问题复杂或牵涉面广,考察组就要报告上级,组派专门工作组去查究这件事
总之,对重大疑点或重要问题的举报,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被考察人负责的态度,查清来龙去脉,分清是非曲直,还无辜者以清白,让“隐身人”原形毕露
就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组织、纪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召集,请纪检、监察、综治、公安、反贪、信访、计生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参加,每季度或每半年召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