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第一章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实施细则作为治疗传染病主要场所的医院,应该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疾病在医院内传播
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和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医院内感染指就诊患者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受到的感染;实验室感染指从事实验室工作时,因接触病原体所致的感染
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建立健全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制度和人体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对实验后的样品、器材、污染物品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处理;在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及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医院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极力避免交叉感染,检验科就本科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有关事项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望各工作室及全科工作人员及实习进修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个人生物安全防护要点1
1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2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吸烟或化妆
3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
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实验室
4实验室需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要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5实验室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不可将私人的及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实验区域内禁止保存食物
7进行实验时,需关闭实验室的门窗
8进入实验室必须穿专用防护服,戴工作帽、口罩、乳胶手套
操作完毕后及离开实验室前需洗手
离开实验区域时,需把隔离衣脱掉,灭菌处理后再行清洗
使用过的手套在作业完成之后,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