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执法的五点意见开展环境执法的五点意见做好环境执法工作,是各级环保部门的重要工作,也是环保为民的重要体现
笔者认为,开展环境执法,应做到“五要”:一、底细要清楚
首先要对辖区内污染源的底细做到心中有数
要通过加强检查,对现有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做到了如指掌;要通过接待信访和群众举报,全天候、全方位地掌握辖区内污染源的变化情况
二、处罚要严厉
执法人员对环境违法案件要坚决做到一查到底
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必须挂牌督办
要严格执行双罚制度,对环境违法企业不仅要给予罚款,还要追究企业主及主管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严肃查处各种影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
三、方法要灵活
一是执法形式要活,既可以采取一案一办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专项整治行动的形式,还可以结合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生态示范区等工作一并开展
二是执法方式要活,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
三是执法方法要活,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既要敢于碰(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硬,又要善于协调;既要讲执法,又要讲服务
四、保障要有力
首先,执法队伍要过硬
执法人员必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其次,执法能力要跟上
要全面落实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保障必要的执法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仪器和设备
再次,执法环境要优化
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以及工商、纪检等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在建立联动机制上下工夫
五、监管要到位
要改变一些地方在环境执法中重处罚、轻整改的现象,强化执法后的监管
环保部门应采取“分区划片、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等措施,确保环境监管不留空白
在拓宽监管覆盖面方面,可推广环保协管员制度,由各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选派5~10人担任环保协管员,使第1页共2页环境监管向基层延伸“触角”
建立健全由环保部门直接执法、由社会公众进行外部监督、在企业设立环保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