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
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
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
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
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
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
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
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
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
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