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第一章总则1.1为指导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建设现代农村电网,特制定本技术原则。1.2农网改造升级应坚持城乡统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贯彻供电可靠性和资产全寿命周期理念,推进智能化升级,推行标准化建设,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1.3农网改造升级应实行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用户性质和环境要求等情况,合理选择相应的建设标准,满足区域发展和各类用户用电需求,提高分布式新能源接纳能力。1.4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第二章总体要求2.1农网改造升级规划应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实现电网与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配电设施改造时序要实现与村庄规划建设相衔接,与环境相协调,布置科学合理、设施美观耐用。2.2农网改造升级应与输电网规划建设相协调,构建安全可靠、能力充足、适应性强的电网结构,增强各级电网间的负荷转移和相互支援能力。2.3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变电站(室)土建一次建成”的原则规划、建设,提高对负荷增长的适应能力。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根据规划区域内饱和负荷值,综合经济电流密度、允许压降、机械强度等一次选定。2.4对于新规划建设的村庄,中低压配电线路、配变布点按饱和负荷应一次建设到位;对于纳入改造提质、旧村整治规划的村庄,配电设施建设改造宜优先开展配变布点,低压线路改造宜结合村庄人居环境改善适时推进;对于规划中明确要搬迁的村庄、居民点,暂缓升级改造配电设施。2.5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装备水平。坚持绿色发展,拆旧回收的物资经检验合格后,应梯次利用于电网建设与改造。2.6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应智能化发展趋势,推进配电自动化、智能配电台区、农村用电信息采集建设,满足新能源分散接入需求,服务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2.7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架空线路杆塔上禁止搭挂与电力无关的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他弱电线路。2.8在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城镇,电网建设可参照《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执行。第三章高压配电网3.1加强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络,县域电网一般应至少有两条110(66)kV高压线路为其供电。3.2县域主干网一般采用环式或链式结构。3.3高压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110kV架空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150mm2,66kV、35kV不宜小于120mm2。3.435kV线路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优先选用钢筋混凝土电杆,有特殊需求的可选用铁塔或钢管塔。3.5变电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电网规划的要求,靠近负荷中心地区。3.6新建变电站应按无人值班方式建设,现有变电站应逐步改造为无人值班变电站,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建设智能化变电站或装配式变电站。3.7变电站宜采用半户外布置,选址困难的城镇及污染严重地区可采用户内型变电站或选用组合电器装置(GIS、HGIS)。3.8变电站主变压器台数宜按终期不少于两台设计,应采用有载调压、S11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选用SF6断路器或真空断路器,10kV配电装置宜采用户内布置,选用真空断路器。3.9高压电网的容载比宜控制在1.8~2.1之间,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取高值。3.10变电站建筑物应与环境协调,符合“安全、经济、美观、节能、节约占地”的原则,按照最终规模一次建成。第四章中压配电网4.1中压配电网应合理布局,接线方式灵活、简洁。公用线路原则上应分区分片供电,供电范围不应交叉重叠。4.2当变电站10kV出线数量不足或线路走廊条件受限制时,可建设开关站。(1)开关站接线应力求简化,宜采用单母或单母分段接线方式。(2)开关站应按无人值守建设,再分配容量不宜超过10000kVA。4.3中压配电网线路主干线应根据线路长度和负荷分布情况进行分段并装设分段开关,重要分支线路宜装设分支开关。4.4城镇中压配电网宜采用多分段适度联络接线方式,导线及设备应满足转供负荷要求。乡村中压配电网宜采用多分段、单辐射接线方式,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多分段、适度联络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