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锻炼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适应省政府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形势的需要,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力度,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扩大县(市)部分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11个方面的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拟选送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直对口单位跟班锻炼,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及*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直对口单位跟班锻炼,使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才干,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省直对口单位的联系,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二、选送干部的条件选送到省直对口单位跟班锻炼的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以及业务骨干
三、选送干部的程序到省直对口单位跟班锻炼人选,由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协商省直对口单位同意后,根据规定条件从本单位、本系统年轻干部中选拔,经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填写《*县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直对口单位跟班锻炼审批表》,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选送干部的管理1、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直对口单位跟班锻炼时间一般为一年,遇本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条件成熟的不影响提拔使用
第1页共2页2、选送干部的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与派出单位共同负责,派出单位协商省直对口单位协助管理
选送干部跟班锻炼期满,由省直对口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鉴定材料,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