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函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阜阳国祯大厦”亮化系统工程招标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
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阜阳国祯大厦”亮化系统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工程最终报价人民币元
工期为30日历天
项目经理为:王晓萍(身份证号码:341222198704199201)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
如由我方中标,将严格按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根据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样本与贵方签订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书自投标截止日起30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权要求贵方退还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开发区板桥路16号联系人:王晓萍联系电话:13866299505日期:2015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王力军法定代表人:王力军职务:总经理受委托人:王晓萍职务:业务经理本公司授权委托王晓萍为参加本次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就本次投标的标段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投标事务
本授权书于2015年9月17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公章):年月日(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招标项目:“阜阳国祯大厦”亮化系统工程投标单位:安徽宜驰标识标牌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工期:30个日历天质保期:壹年合计:(大写)(小写):投标品牌其他优惠条件承诺优化建议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