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医保基金支付专项检查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按照劳动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开展基金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以及《XX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开展基金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医保运作实际情况,就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社保中心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
时间自2006年7月5日至9月15日止,组成人员为卫生、物价、药监、医保办等相关人员等
组织对全县六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对由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进行检查,并重点查处今年以来定点医疗机构“挂床或冒名住院”、“伪造医疗文书”、“乱收费”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半年考核与专项检查工作一并实施
二、检查依据1
《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开展基金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2
《XX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开展基金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3
《XX县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4
《XX县区城镇(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兑付标准》(即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三、重点查处内容1
拒收本院有能力医治的参保人住院
非参保人冒用参保人医保卡住院
收治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治疗
要求或允许不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出院,15日内再次入院,分解定额,套取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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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或允许住院参保人外购药品,套取定额
医保结算系统收费价格高于his系统价格
参保人住院期间,未经参保人同意即未签订《医疗保险目录外用药、检查、治疗项目自费协议书》的,使用自费自付药品及收费项目
门规病历管理不善及超出门规病种治疗用药以及超规定量用药
伪造医疗文书,套取医保基金
发放住院参保人满意度调查表,征求意见
四、检查方式及办法(一)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