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脑血管健康管理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双方本着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或称“心脑血管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事宜达成如下约定:第一条协议的有关文字定义甲方经营技术:指由甲方开发经营的系列产品的独特的经营技术,包括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识、服务模式、店铺样式、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销售方式、营销培训研修在内的统一经营体系。第二条申请合作资格取得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合作:1、认同甲方企业文化;2、接受甲方统一的培训,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内容,被甲方认可的合格者;3、经甲方考察,具备相应的资信能力者。4、认购甲方经营的系列产品,货款即时付清,并完成甲方统一的结构式框架。5、乙方健康管理中心须向甲方缴付万元人民币作为首批进货款购买甲方产品和服务,并按甲方规定进行设备及产品的配送。为了支持市场发展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套体检设备和销售样品。第三条合作协议的特别约定1、乙方在对甲方进行实地全面考察并确认后,根据本协议书第二条之约定,办理申请合作资格手续。2、本协议的主体当事人为各自独立存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若不具备主体资格,应在二十日内办妥相关手续,确保合作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活动。3、双方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该独立承担自己的责任。4、本协议所有约定,不因乙方合作甲方健康管理事业之行为而发生任何变化。第四条经营权的委托1、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委托乙方健康管理中心使用甲方经营技术,发展会员,依托心脑血管互联网医院对会员实施健康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和产品。2、乙方健康管理中心需在此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交纳相应款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3、乙方须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设备及产品的安装调试。4、乙方健康管理中心先行付款,款到发货。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甲方提供相应金融支持);5、乙方健康管理中心可以自提货物,也可以请求甲方办理委托承运。如请求甲方办理委托承运,运输费用由加盟健康管理中心自行承担;第五条价格统一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健康管理中心提供所有产品和服务;2、乙方健康管理中心应当按照甲方统一价格销售产品和服务,不得擅自改变。第六条利益返还1、根据乙方健康管理中心销售产品的数量和方式,如依托互联网平台销售,甲方直接递送,按照三级分销体系向乙方返款。2、会议产生的销售如由乙方备货完成,利润全部归乙方。3、会议产生销售由甲方备货完成,利润各半。第七条商标的使用承诺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健康管理中心可使用甲方商标及其它标识;2、乙方健康管理中心在店铺以外使用本协议中甲方同意使用的标识需取得甲方同意;3、乙方健康管理中心要在自己的商号中使用甲方商号的一部分,或将甲方商标作为乙方健康管理中心商号的一部分,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承诺;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健康管理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继续使用甲方的商标。第八条使用权范围和使用方法1、乙方健康管理中心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同时必须以甲方经营技术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形成竞争(价格和功能)的产品,如需经营甲方供应之外的产品和服务,需取得甲方同意。2、乙方健康管理中心使用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时,不得有以下行为:(1)降低甲方形象、损害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的行为;(2)除出于经营店铺需要而向健康管理中心员工传授甲方经营技术及甲方有特别技术外,乙方健康管理中心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经营技术。第九条追加建店乙方健康管理中心要新建店铺时,必须依照本协议内取得合作资格的相关约定,与甲方另外签订准许合作协议或者补充协议,乙方健康管理中心无权自行另外加设其它加盟健康管理中心。第十条经营指导及帮助1、为使乙方健康管理中心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健康管理中心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2、乙方健康管理中心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健康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至甲方进行统一的教育研修,掌握必需的知识和技术或技能;3、开业后,如甲方有培训要求,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