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基建工程计划管理办法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为加强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维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及XX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1
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
建设项目的行政领导人对执行建设程序、项目施工及质量监督等负领导责任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
由项目法人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项目法人代表必须由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人担任
项目法人代表一般由学校法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担任,委托人需具有法人委托书
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代表,总工程师级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均应签定《天津商学院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责任书》(按“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分管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二、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土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严格把好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质量关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论证审批方可实施
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市、区主管职能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建设手续,获取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第1页共5页三、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质量管理1
必须实行工程公开招标制度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均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