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公开承诺意见各市、县(市、区),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中直驻桂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实行公开承诺,是面向群众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XX〕1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8号)的部署要求,决定于整改阶段在全区各级机关和干部中推行公开承诺,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办实事好事为载体,以建立完善制度为保障,通过公开承诺、认真践诺、民主评诺,切实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机关行政效能的提高
实行公开承诺,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确定承诺内容;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作出整改承诺;坚持面向群众、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立说立行、有诺必践,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建立健全公开承诺的长效机制
二、承诺内容各级机关要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对照树立和大力弘扬六个方面的作风以及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机关职能和整改方向作出承诺
承诺内容能实则实,不求整齐划一,原则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整改方面
对照查摆问题阶段重点查摆的12类问题,第1页共3页就突出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问题作出整改承诺,并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