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办法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实施办法为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工作机制,落实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充分发挥村级干部在计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计生工作实际,现就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特作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职责(一)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新政策、法律法规等婚育、节育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负责村计生服务室、妇检室、人口学校等基础设施配备工作
3、负责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工作
4、严把初婚、再婚及要求再生育二孩人员生育事实关,负责生育指标发现初审工作
5、负责15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及已婚育妇摸底建档,组织实施孕检工作,协助乡镇开展环检,生殖保健、孕期随访、术后访视等综合服务工作,实行孕情跟踪,落实包保责任制
6、负责落实已婚育妇避孕节育措施
负责政策内怀孕14周内发现和政策外怀孕及时补救工作
7、负责及时准确上报育龄人群、结婚、孕情、生育、节育及流动人口等统计信息
8、负责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支持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活动
积极推进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群众化进程
9、协助乡镇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0、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村级生育指标、避孕节育等落实情况
(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要职责
第1页共6页1、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本村实际,按照上级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项任务
2、教育党员、干部及亲属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提供1保障条件
3、负责组织村级计生工作例会,检查wis指导信息落实,部置计生工作任务,解决工作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