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谈话“三字诀”谈话,是人类交流的重要方式
谈话,也是一门艺术
同时,谈话也是查办案件实践的重要手段,办案人员要在错综复杂、千头万绪的线索中剥茧抽丝,透过一些蛛丝马迹,片言只字,对案件进行客观、合理、全面、完整的分析,通过谈话活动复现违纪违法案件的本来面貌,如何抓住嫌疑人心理,采取适当的谈话方法,迅速突破其心理防线,查明案件真相,深挖细查其他问题,要求办案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经验,更重要的是掌握查办案件的谈话原则、办法
因此,谈话就成了案件检查人员的“必修课”
孙子云“兵无常式,水无常形”,同样是涉嫌贪污、受贿的违纪案件,要因人而谋,因事而异,采用不同方法、策略攻心
笔者在近期查办一起重大违纪案件过程中,总结出谈话的“三字诀”,对于查办案件有一定放入积极作用
首先,概括一下这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张某,女,63岁,中共党员,退休前为某局处长,其爱人钱某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长,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问题,被省纪委采取“双规”措施,张某是重要知情人和参与人
她到案后,不但对自己及钱某的问题矢口否认,而且大吵大闹、态度蛮横,使谈话进入僵局
另外,张某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随时都有中风的危险
如果措施不当,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从而增加办案阻力、延长办案进程
专案组领导当机立断,决定抽调精兵强将负责对张某的后续谈话工作
初谈“松”字松,即放松、轻松、宽松之意也,主要是针对此阶段涉案人员存在的戒备心理
戒备心理乃是人之本能,尤其是涉案人员刚刚被纪检监察机关找到,即害怕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又害怕办案人员“欺骗”自己,此时戒备心理更加突出
主要表现在对办案人员的讯问不立即回答,而是努力对谈话内容字斟句酌
反复揣摩,力图从中猜测出办案人员真实意图
针对涉案人员的这种心理,必须对症下药
一是谈话初期不宜频繁进攻,采取围而不打、引而不发的战略
二是要尊重涉案人的人格,不能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