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电力设施防护区治理通知与全市百日招商动员会发言范文汇编全市电力设施防护区治理通知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电力设施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电网运行平稳有序,有力保障了我市经济进展和社会安定
但是,由于部分单位对电网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近期我市破坏电力设施和违章施工等现象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力设施防护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电力设施防护区专项治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时间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专项治理目标1、清理砍伐电力线路防护区内及通道外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砍伐率达100%;2、电力线路通道内(外)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建筑物、堆积物;3、电力线路防护区内无违章开采、挖掘、施工、垂钓等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行为;4、不发生因通道障碍引起的线路跳闸及停电事故;5、不发生重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杜绝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引起的倒杆断线事故;三、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安排第1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要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经信局、市电力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综治办、安监局、供电部等多部门参加,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电力设施防护区专项治理活动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下发《电力法律法规汇编》,指导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开展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全面组织开展治理活动
重点宣传今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