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意见与全市粮食监查工作要点汇编全市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意见一、保障范围全市所有社区和行政村
二、工作经费(一)社区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核定每个社区每年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
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二)村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核定每个村每年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
其中: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30万元(市承担20万元,区县及经济区各承担10万元),其余15万元由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三、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盘委办发〔XX〕11号)要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所需经费由市、区县(经济区)、街道(镇)按4∶4∶2比例承担
四、资金筹集和监管市、区县(经济区)要将社区和村运转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确保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及时足额拨付
要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第1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检查和审计,切实防止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2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粮食监查工作要点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一、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
始终不放松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管,做好年度粮油库存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法律规范
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惠农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
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出库顺畅
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监管,确保管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管
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和收购活动检查;开展执行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