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粮食流通督查工作打算与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计划汇编全市粮食流通督查工作打算一、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确保调控基础安全可靠根据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统一部署,依据“在地原则”和检查程序,对全市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粮食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特别是要督查地方储备粮库存情况。三市粮食局、环翠分局要及早准备,精心组织,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并建立粮食库存检查长效机制,夯实市场调控的物质基础。二、加强粮食购销监管,深化落实保供稳价政策仔细落实XX年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常态化地组织开展企业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各收储库点及其延伸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种粮农民利益,不得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开展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和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协议内容,防止“转圈粮”等违规问题发生。三、推动粮食流通执法,营造产业进展良好环境切实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夏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物价、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无证收购、不依质论价、掺杂使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严把收购准入关;仔细开展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为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开展粮食最高库存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量检查,促进粮食市场稳定;开展军粮供应检查,落实国家军供政策;开展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对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的检查。仔细做好日常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善质量档案,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加工企业以及各级粮食部门审核认定的“放心粮油”零售企业,要实行重点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流通市场成品粮油质量监管,引导企业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四、加强粮食执法工作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整体水平强化执法机构建设。各市要努力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与本地粮食流通规模相适应的监督检查机构、队伍,并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为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打牢基础。提升执法队伍素养。加强执法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组织执法人员仔细学习市局制定的《关于法律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法律规范执法行为;适时举办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务研讨班,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执法经验,探究执法规律;仔细开展执法调研和执法经验沟通,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实务能力。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深化开展创建全省粮食法律规范化执法“示范县”活动,建立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备忘制度,实行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评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年内,力争三市和分局全部进入全省执法“示范县”行列。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动行业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信用分类监管、联动监管等制度。根据对社会粮食加工转化和经营企业检查情况,做好第2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更新企业信息,实施差别化监管,打击失信、扶持诚信,促进企业自律,提高监管效率。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政策性粮食出库、粮食质量标准规定、地方储备粮管理和轮换规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扰乱粮食购销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示专门受理电话和信箱,仔细受理各类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案件查处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努力消除对立情绪,增进理解,实现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及时办结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投诉举报等案件,做到每件处罚案例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