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蔬菜质量市场监管通知与全市法律规范医疗器械管理通知汇编全市蔬菜质量市场监管通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就进一步加强蔬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市场蔬菜质量检测制度。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超市等单位不得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要设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蔬菜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二、实行例行监测和市场准入制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测力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蔬菜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蔬菜进行监督抽查。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或立即下架,并依法查封、扣押。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蔬菜经营单位要健全进销货台帐,对进出市场的蔬菜进行登记。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开办方及农产品经营者主体经营资格的监督管理,强化市场开办方的责任,做好市场巡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四、逐步推行场地挂钩制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蔬菜经营单位积极与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签订生产销售合同,实行场地挂钩销售。农业标准化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可以凭当地质检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业部门出具的基地证明材料与田间生产档案直接进入市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产品,可以凭证书直接进入市场。五、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评估结果,采纳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或预案,避开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六、严格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蔬菜批发市场、蔬菜超市等单位要仔细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在市场范围内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市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全部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第2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法律规范医疗器械管理通知为加强植(介)入性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法律规范高风险、植(介)入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定,特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仔细贯彻落实。一、提高风险意识,充分认识植(介)入性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性随着医疗技术的进展,医疗器械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其安全性、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尤其是植(介)入性医疗器械因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和使用风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要求更高,必须严格控制。近年来,植(介)入性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屡有发生,部分使用单位在植(介)入性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管理方面还存在制度不完善、记录不法律规范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有的使用单位甚至引发医患纠纷,造成不良影响。各有关使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高度重视植(介)入性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管理,法律规范使用行为,确保植(介)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二、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植(介)入性医疗器械各项制度、记录1.植(介)入性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各有关使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植(介)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部门及其职责权限,临床所使用的植(介)入性医疗器械必须为本单位从经过确认的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法、合格产品。坚决杜绝医务人员自带、医务人员代患者采购或患者及其家属自行购买植(介)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首次供货的企业和首次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保证的程序性审核,完善有关审核手续和记录,记录包括《植(介)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内容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植(介)入性医疗器械合格供货方清单》、《植(介)入性医疗器械合格供货方确认记录》等。2.植(介)入性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