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驾校安全隐患整治通知与全市高危企业安全岗位管理意见汇编全市驾校安全隐患整治通知为仔细贯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安技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和督导检查工作的通告》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我市驾驶员培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法律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结合今年6月份即将开展的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讨论决定,自5月21日起全面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整治内容1、以年市驾培处下发的《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十二条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结合《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的实施,突出抓好技术防范的落实,推动人车隔离培训模式,从根本上杜绝人车交叉的混乱局面,各驾校应安装隔离设施,清楚标注人行道、车行道,做到防患于未然;2、重点查处教练员未随车执教或擅离执教现场等违法现象。对此《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做出明确规定和违规培训的处罚标准。我局驾培办将实行抽查与集中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从严处理,坚决排除各种安全隐患;3、重点监督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以下简称驾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驾校应向行业管理部门做出承诺,对一旦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要从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4、各驾校要落实做好车辆月检、教练员每月安全例会等规定,要自觉遵守法规规定,加强对教练员及车辆的动态管理。车辆月检和安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例会要有签到、有记录、建档立案。要每年组织教练员进行消防演练,学习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做到有备无患。对发现不执行《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的行为,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5、驾校应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使用未经技术等级评定或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以上的教练车从事培训活动;严禁教练员在实施操作训练时离开教学现场;严禁将教练车交给无教练资格的人员进行教学;严禁教练员酒后、疲劳教学;严禁对酒后的学员进行实际驾驶操作培训。6、驾校经营许可到期申请延续经营的,驾培办将根据《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核安全等资格条件,合格的核发经营许可证。二、工作要求各驾校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安全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措施,对比本次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驾培办将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仔细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和违规处罚力度,督促驾校树立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市驾培处也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各驾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对全市各驾校违规行为实施定期通报,确保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严格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的各项规定,对事故报告不及时,或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等级责任事故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施责任追究。四、实施信息报告制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5月21日起开始,7月15日前报活动工作总结。第2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上,请各驾校仔细遵守执行。第3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市高危企业安全岗位管理意见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发号、鲁政发、枣政发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城区防备煤矿“7·6”重大火灾事故和省内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教训,有效解决我市高危行业中少数企业安全检查员、生产调度员、设备管理员(以下简称“三员”)安全意识淡薄、专业知识欠缺、应急处置能力差等问题,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三员”岗位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切都要从零开始”的理念,坚持以零事故为追求目标,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加强“三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