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任课教师:唐会燕第三章工程发承包与招投标法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按合同规定为其完成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并按预定的价格取得相应报酬的交易行为。•工程发包方一般为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包方一船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设备供应及设备安装制造单位等。双方在经济上的权利、义务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9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发包方式直接发包招标发包发包方与承包方直接近行协商,约定工程建设的价格、工期和其他条件发包方根据招标法的规定事先制定招标文件,由愿意承包的单位递送标书,再由发包方从中择优选择工程承包方•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及规模太小的工程,才可不进行招投标而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关于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主要规定•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禁止肢解发包•提倡总承包、禁止转包招标投标法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合同既可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合同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一般都有涉及的金额大、合同的履行期长、社会影响面广、合同的成果十分重要的特点,从促使当事人慎重行事和避免对社会产生不良后果的主旨出发,《《建筑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及其他有关法规都规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采用法规都规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书面形式式。。也就是说,以口头约定方式所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由于其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所所以,该合同在法律上将是无效的。以,该合同在法律上将是无效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工程建设活动都实行执业资格制度,我国现在也实行了这一制度。承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必须是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相关单位。建筑构配件和非标准设备的加工、生产单位,也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或是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单位。提倡总承包我国当前的建设工程承包,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全过程承包。全过程承包。即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这样的工程俗称“交钥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即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总承包。国际上还有由承包商先行垫资承包工程,建成后再转让给业主的承包方式,我国目前对此还只处于研究试验阶段,尚未正式实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设工程承发包方式也将日益国际化,因此,我国现行的建设法规对工程承发包方式没做强制性规定,而是采用““提倡总承包提倡总承包””、、“可以……”等鼓励性和选择性条款来加以规定我国当前建设单位的行为很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市场竞争规则也不完善,肢解发包往往造成相互扯皮,严重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还给贪污犯罪提供了方便,因此,我国现行的建设法规做出了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明确规定。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可以,一幢建筑不可以。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可以,一幢建筑不可以。禁止肢解发包禁止转包转包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